
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(“胜华波”)曾于2022年5月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,后于2023年2月平移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。2024年1月,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认为,根据申请备注文件,公司未能说明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,未能充分说明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发行人的财务状况、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。2024年1月25日,上海证券交易所结合上市委员会审议意见股票怎么配资,决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予以终止审核,成为2024年度首个被否的IPO项目!
前次IPO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,会计师为天健,律师为浙江天册。
2025年3月6日,胜华波更换券商,与海通证券签署辅导协议,再次冲击IPO!
根据前次申报材料显示
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(“胜华波”)主营业务为汽车雨刮器总成、座椅电机等汽车零部件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。
招股书显示,公司雨刮器以内销为主,根据QYResearch的统计数据,公司2022年雨刮器总成销量约占国内整车配套市场的24.60%,国内排名第一。公司座椅电机面向国内及国外客户销售,主要客户为大型跨国零部件企业,根据QYResearch的统计数据,2022年公司座椅电机销量全球排名第一,占全球座椅电机销量的约19.22%。
IPO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,会计师为天健,律师为浙江天册。
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
控股股东胜华波集团、实际控制人王上胜、王上华和王少波,分别持有发行人60.00%股份、20.00%股份、10.00%股份和10.00%股份。王上胜、王上华和王少波为兄弟关系。
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
报告期内,胜华波的业绩基本呈现增长的态势。2020年至2022年收入分别为19.28亿元、25.08亿元和31.94亿元,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.92亿元、2.10亿元和3.85亿元。
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: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,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.5亿元,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,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。
募集资金运用
2019年-2021年,胜华波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1.20亿元、1.65亿元和2000万元,合计分红高达3.05亿元,拟募资总额9.02亿元中有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。
本次发行不超过4,080.00万股,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%,拟融资9.02亿元,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:
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
1.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治理结构、历史内控不规范情形等,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不当控制风险,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。
2.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、业务结构、客户对象、期后回款、经营活动现金流与净利润的差异、应收账款周转率及账龄等,说明发行人收入的真实性和坏账计提的充分性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。
3.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历史上与骞顺贸易、瑞安万顺、昆山爱国者之间存在的资金往来情况股票怎么配资,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是否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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